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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志愿者服务登记须知
发布于:2017/5/25 阅读:4966 来源:本网


山城志愿者

团体志愿者服务登记须知

一、申请登记资格

1.1凡有兴趣或从事与志愿工作有关的服务或活动,并支持重庆山城志愿者服务中心的使命与信念的团体,无论属政府/非政府机构、工商企业、专业或地区团体,或非注册的志愿者小组均可申请成为重庆山城志愿服务中心登记志愿者,所有申请须经本中心审核

1.2参与志愿工作的团体志愿者人数不限,志愿者年龄最少6

(有关志愿者的年龄要求,将按个别服务作规定和批核)

1.3团体志愿者一经登记,可享有以下的福利,并可自由参与本服务中心举办的各项志愿者服务及志愿者活动、被转介往其他机构服务/或自行组织志愿者服务;同时须履行志愿者义务,包括须遵照有关活动/服务要求作参与,接受评核条件是否符合,尽力完成所需训练及遵照有关服务守则等(有关志愿者的资格要求,将按个别服务作规定和批核)

 

二、团体志愿者的福利

2.1团体志愿者可出席本服务中心安排的迎新活动,名额以每次5人为上限团体志愿者超过30人者,可特约新人见面会服务,场地由团体志愿者安排(服务籍期内可享一次免费特约迎新会,如需额外安排,将另行收费)

2.2透过本服务中心转介志愿服务机会

2.3优先参与本服务中心的志愿服务计划

2.4可透过本服务中心转介服务申请合适志愿者协助团体志愿者举办的非营利活动,回馈社会,服务社群(本服务中心会个别考虑有关活动/计划是否符合申请志愿者转介服务的资格)

2.5优先参与本服务中心各类志愿者工作培训课程,并获特别志愿者优惠

2.5凭团体志愿者证购买本服务中心出版的教材及刊物,可获特别优惠

2.6免费享用本服务中心志愿者培训发展中心资源和服务

2.7享有免费咨询顾问服务

2.8定期接收本服务中心及山城志愿者的最新资讯

2.9获邀参加本服务中心举办的联谊及交流活动

2.10如符合本服务中心要求,可参与志愿者嘉许活动及接受嘉许

2.11可透过本服务中心会讯刊登其团体的志愿者活动资料。刊登内容应版位情况,本服务中心拥有编辑的删减的决定权

 

三、团体志愿者的义务

3.1团体志愿者须承诺全年参与服务的时数不小于200小时。凡参与服务的团体志愿者,除遵守服务的要求和规定外,须提交清晰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资料以便核对和存档

3.2积极参与本服务中心举办的志愿者服务及活动

3.3积极参与本服务中心转介往其他机构的志愿者服务

3.4自行/自发地组织及策划志愿者服务计划,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

3.5所有经本服务中心志愿者转介服务招募及转介的志愿者服务,只限本中心志愿者报名,服务最终是否真正适合及成功配对,须经招募之登记机构及报名志愿者双方自行安排约见,互相衡量以作出最后决定;服务形式及细节亦须由登记机构与志愿者商讨及协定

3.6非本服务中心志愿者及未经本服务中心同意和批准,不得擅自为个别志愿者服务以任何方式或手法进行招募

 

四、申请服务/续服务/退服务手续

4.1凡申请服务的团体,须填写山城志愿者团体服务申请表格,经审核资格,缴交服务费及领得团体服务证方为正式志愿者。

4.2申请者可选择以微信/现金/支付宝缴费等方式缴付服务费(详情见服务申请表格)。服务费用以补贴部分本服务中心的运作、志愿者联系、活动及福利资助用途。凡认可的非营利服务团体(请附以有关证明文件副本),或经所属非营利/服务团体推荐的非注册志愿者小组,服务费统一为优惠价

4.3团体服务登记有效期为两年,服务籍期满前,须续会及缴付团体服务费方可维持服务籍有效

4.4服务费金额请参考团体服务申请表格。本服务中心有权就服务费不定期作出检讨及于有需要时作出调整,而不需事先取得志愿者之同意

4.5凡于服务籍期满前退出的团体志愿者,须以书面通知本服务中心。无论任何一方解除服务籍。所缴服务费,概不发还,团体志愿者证亦告无效

 

五、团体服务证的使用

5.1获接纳加入本中心的团体志愿者,均获发团体服务证一张(如有特别需要可另作申请),须妥善保存服务证,日后与本服务中心联络时须引用证上的编号,于参与服务时须带备此证,以备服务机构核实身份

5.2团体服务证如有遗失,请尽快通知本中心,办理补发新证须另缴费用

 

点击链接即可加入团体志愿者:http://ff.lingxi360.com/f?fid=Ibi7TERnU&utm_bccid=LXEdd2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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